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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时间:2019-02-11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房屋的存在是我们的避风港,也是保证基本生活的固定资产,但是房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够负担的,这也就导致了二手房买卖的形成,那么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呢?所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金钲小编了深入的了解法律知识吧。

  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如果已经发生了违约行为,那么在违约行为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金罚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

  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

  请问出卖人和买受人哪个是债权人?

  那么首先要看甲方和乙方订立的合同的约定交付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合同约定是以货物发出即为交付的话,你就是债权人了啥,如果没有订立,你又没有签收货物的话,货物就还是甲方的,甲方就是债权人。当然如果产生了费用后,甲方起诉你到法院的话,你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就要对产生的相应费用负责的

  买受人(1)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2)以***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3)买受人是指以***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4)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金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的相关资料,二手房的买卖行为是随着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但是还是有大多数的二手房屋买卖并没有规范化,所以说在房屋买卖时也是需要谨慎的。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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