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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涉及非法集资

时间:2021-11-01

开发商是否参与非法集资

案情简介:购房及回租合同无效

夏某等57名业主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支付房款,取得产权证,交由开发公司经营,签订《商铺委托经营及利润分配合同》,每月收取经营利润。仲裁裁决认为,该合同无效,因为它“以法律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损害了公共利益”,并将财产归还给了对方。当业主申请强制执行时,开发公司申请不强制执行。

法院裁定回购合同无效,开发商将涉及非法集资。

经审理,发现业主与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和回租实际上是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根据《合同法》第52条(1999年10月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无效”.(三)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如不能或没有必要退货,应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11年1月4日)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刑法***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备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的。通过回购销售、售后包租、协议回购、出售房地产股份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律师说:购买和退租的合同无效,开发商会涉及非法集资。

业主与当事人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和退租实际上是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售后包租是开发公司的售后包租,也可以是开发公司通过第三方的售后包租。本案中,虽然开发公司后来将利润分配合同中的乙方变更为第三方,但并不影响其售后服务合同的性质,其后果由开发公司承担。但是,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6条和建设部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稳定。这是国家禁止的。因此,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应该是双方返还各自的财产,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承担自己的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采取返原销售和变相返原销售的方式,或者销售预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变相包租和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因为它们“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并将涉及“非法集资”。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开发商是否参与非法集资问题的回答。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通过购买店立即返还租金,实际上是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开发商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提出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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