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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屋”纠纷的合同性质和法律适用是什么

时间:2021-10-27

对于卖方隐瞒“鬼屋”而引发的合同纠纷,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看法。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判决:

购房合同有效,原告的诉讼被驳回。根据有效理论,“鬼屋”的说法纯属封建迷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卖方未能说出“鬼屋”的事实,这不足以构成对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违反。而且,“鬼屋”本身也符合合同的使用条件和目的。因此,“鬼屋”在法律上与普通房子是一样的。

购房合同有效,但被告被判侵权。这就是说,尽管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内有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但房屋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合同的有效性没有受到影响。但是,根据价值规律和人们的现实观念,房屋会因购买者的禁忌而贬值,而销售者主观上有过错,这就构成了对购房者的侵害。

购房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理论认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恶屋”问题,但“恶屋”是一种民俗,是一种善良的习俗,其内在精神与社会道德是相通的。违反这一习俗实际上意味着不尊重社会道德,而且损害公共利益。因此,根据《合同法》第52 (4)条,本合同无效。

采购合同可撤销。根据这种说法,“熊寨”是一种民俗。由于人们的观念和习俗,人们对住宅中的异常死亡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这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现象。卖方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所签署的合同是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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