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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时间:2021-10-26

(一)开发商隐瞒不具备开发资质或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对外出售拍卖行的。一般来说,这种开发商自身资质差,没有诚信可言,所以在买方支付房价后,他一般无法获得预定的房子。当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只有本金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被收回。然而,在获得判决中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已经将房款挪作他用或进行了资金规避,***终判决中的权利无法实现。

(2)开发商恶意捆绑商品房。特别是房价高的时候,开发商往往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临时实测面积的差额处理”条款中规定,实际面积超出约定面积一定范围(一般为3%)时,买方不得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格补足。这样,当房价下跌时,买方就不能要求交货时的市场价格来弥补,从而构成了无故违约。更严重的是,这可能会导致开发商超出预售许可面积,从而无法对超面积商品房进行产权登记。对于“缩水”的商品房来说,***大的问题之一是预期使用面积无法达到,房屋的使用是有限的,但不能重新选择。

(3)商品房延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大多数法院片面强调合同的实际履行,导致买受人无法摆脱合同而做出新的选择。此外,在现行格式文本“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中,一般设定为解除合同并获得已支付违约金的20%或在获得已支付违约金的10%后继续履行合同,在逾期交付过程中房价下跌时不给予适用价格应有的地位。

(4)开发商单方面对房屋设计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是开发商的重大违约,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在违约责任的设计上是不合理的。——只要求开发商返还房价并支付一定的利息。根据这一点,当买家因对重大设计调整不满而退房时,他们往往失去了寻找更好房子的机会,或者不得不花更多的钱去寻找它。然而,由于这一机会成本的损失,文本中没有明确规定赔偿,索赔的成功率预计很低。

(5)房屋的“裂缝”和“渗漏”是一个大问题。此外,一般认为0.3毫米以内的裂缝在合理和安全使用的范围内。但是,如果顶层或卫生间的地面或外墙出现0.3毫米以内的裂缝,雨水或正常漏水是不可避免的,装修效果差,过程烦人。此时,买家只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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