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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家违背了自己私下出售房产的承诺该怎么

时间:2021-10-14

如果卖方在房地产销售中违背了他的诺言,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因上述原因食言,声称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1: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无权处分人将房地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接受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价格转让;(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

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受人善意接受该房屋,支付合理对价并登记,则该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有效,并允许买受人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和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案例二:出卖人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不能享有房地产权证,但可以享有买卖合同中的债权。但是,债权让与是我国《合同法》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他们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对拍卖行的再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来说,需要处理以下两种情况:

1。本合同生效的条件附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即买受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被告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及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意向协议,同意在办理完卖方房产证后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案例3:《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不愿意再次履行合同,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行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你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行使终止权。

案例4:由于定金合同在定金支付后才能生效,买方通常将定金支付给中介公司,然后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中将其转让给卖方。卖方将产权证原件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因此,为保证定金合同的效力,买方应在定金合同中规定,中介公司转让定金的义务或由中介公司保管定金的约定应视为卖方的付款。同时,必须委托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中介交易,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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