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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商品房预售的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1-08-16

一、开发商对商品房预售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商应对预售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预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的金融机构收取,收取预售资金的金融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机构。

(三)预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进度和工程的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资金监理机构将资金划拨给转让方。未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理机构不得将款项直接转让给转让方。项目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理机构监管不力,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将预售房地产的买卖合同报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

(5)如果开发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地产交付给受让人,每延迟一天,开发商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预售房地产价格5/10000的违约金。如果延误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在10天内将受让人支付的全部款项(不含利息)退还给受让人,并支付房地产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

如果受让人不终止合同,开发商应每延期一天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格的3/10000的违约金。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或小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的,开发商或受让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或退还差价。

2。商品房的预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普通房屋销售。这意味着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前就将其出售给外界。在这种情况下,买家需要承担比平时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预购房地产在房地产转让登记完成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前再次转让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获取《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支付土地价款外,投资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25%,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

(4)房地产开发商与金融机构签订了预售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抵押关系已解除。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同时发给批准出口的商品住宅。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预售商品房。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开发商对商品房预售承担什么责任”问题的回答。开发商对商品房预售的责任包括对商品房预售相关宣传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预售款由受托金融机构收取。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咨询,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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