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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和继子女如何分配遗产

时间:2021-06-24

王某有过两次婚姻经历,***次和前妻生了四个孩子。他的前妻去世后,王于1995年6月与杨再婚,杨与前夫也有四个孩子。当王和杨再婚时,他们的孩子已经结婚了。再婚后的第三年,王某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房改。王某以成本价买下了这所房子,并于2004年5月获得了产权证。王留下的房子应该属于谁?我们做什么呢现在,杨带着自己的孩子和王的四个孩子去了成都公证处,都提出申请继承权公证。

只有一栋房子,而且有太多的人想打架。在鉴定过程中,王的四个孩子一致认为,房子是由王的单位根据王的资历和其他让步卖给王的,房子在房改前已经由王和前妻共同拥有,购房款也由王支付,继母杨不应该是房子的共同所有人。然而,杨认为房子是他和王在婚姻期间买的。他不仅是王氏财产的继承人,也是这所房子的主人。

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拒绝向对方让步。

在公证处,双方激烈争论,甚至互相指责,完全无视公证员的劝说和解释。当时,很多人前来观看,这一度影响了公证处正常的办公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人成了倡导者,耐心地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双方的子女能够冷静地坐下来,相互协商处理财产继承事宜。然而,双方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相互让步。在留下“法庭上见”这句话后,双方意见不合。

***初来办理公证是为了解决遗留的问题。争吵之后,这个案子的公证不得不中止。尽管公证不会进行,公证人仍然关心这两个家庭。联系人得知,王的四个孩子都搬进了这所房子,强行占据了房子,给杨继母的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甚至伤害了杨的精神。愤怒之下,杨的孩子聘请了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王的四个孩子不孝。但是王某的四个孩子也不甘示弱。他们必须找到一名律师来战斗到底,并准备对诉讼作出回应。

公证人被劝说耐心签署协议

在了解双方家庭冲突和纠纷的方向的过程中,公证人明显感到双方纠纷的焦点是他们对《继承法》和《婚姻法》了解不多。因此,公证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了《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并多次打电话劝说双方把重视家庭纽带和“和谐”作为***重要的事情。

经过公证人的劝说和教育,双方终于醒了。法庭上的案子不再打了,他们去法庭撤销了这个案子。王的四个孩子和继母杨再次来到成都公证处。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杨放弃了王留下的财产份额,王留下的财产的一半由四个孩子共同继承。此外,牟阳自愿放弃了房子的一半产权,并把它给了王某的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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