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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死亡赔偿金遗产

时间:2021-06-03

事实:陈伟是合肥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的妻子刘冰刚刚生了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然而,天气是不可预测的。陈伟在2008年去其他地方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留下妻子和饥饿的孩子。更无奈的是陈伟的母亲因为丈夫过早去世而一直和他住在一起。结果,这个家庭失去了支柱,这无疑给他们未来的生活留下了许多问号。2008年9月,保险公司向陈伟支付了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这无疑是对家庭的及时帮助,但刘冰在收到赔偿金后只给了婆婆2万元。婆婆不同意。为什么她的儿媳妇要承担她儿子死亡的所有赔偿?结果,双方就赔偿金的分配争论了一整天。婆婆甚至生气了,让他们和婆婆一个人搬回老家。可以搬走的婆婆不愿意接受儿媳妇的赔偿。因此,该诉讼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分配陈伟生前居住的补偿和住房。

经审理,法院认定死者陈伟死亡,生前未立遗嘱,故其生前财产应依法继承分配。由于陈伟的保险没有***受益人,它也被视为财产分配。陈伟的妻子刘冰和婆婆,以及陈科、陈伟和刘冰的孩子,都是合法的***继承人。这三个人应该平分陈伟的遗产。

审判期间,刘冰主动提出在法庭上与婆婆调解,婆婆同意了。***终,刘冰与婆婆达成了一项调解协议:在陈伟的20万死亡赔偿金中,14万流向陈科,3万流向刘冰和婆婆。陈伟拥有一栋属于陈科的房子。

案例回顾:

由此可见,本案的焦点是陈伟交通事故死亡保险金20万元的分配。作为死者的妻子,刘冰得到了20万元的赔偿,但只给了婆婆2万元,这违背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应当履行向被保险人继承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1)未***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由于陈伟的保险没有明确受益人,法院认为20万元的赔偿金是庭审中分配的遗产,合法、合理、准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继承顺序如下:***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得继承。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陈伟的继承权只发生在他的妻子刘冰、儿子陈科和陈伟的母亲之间,他们是***批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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