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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如何确定剩余债权债务纠纷的诉

时间:2021-04-04

解散和关闭后,法人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民死后,将没有清算程序,也没有清算人,清算人当然可以代表所有继承人收回债权和偿还债务。在实践中,对于在与剩余债权债务相关的诉讼中,在一定情况下是否增加继承人和改变诉讼主体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为了维护法律制度的尊严,有必要统一。

1。剩余债权纠纷主体的确定。诉讼服务于实体权利的实现。如何列出当事人取决于谁享有实质性权利。结合继承法的规定,这种待遇有所不同:

1。如果财产分割,债权分配给谁,债务人有权要求偿还债务。在诉讼中,他(或他们)应该是原告而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参与诉讼。

2。遗产未分割,依法继承的,***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有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人为原告;有遗产继承的,受遗赠人为原告;如果有遗产支持协议,支持者应为原告。一些同志认为,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不能通知其他继承人,理由是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共同拥有的,而且任何一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处理这一问题。如果其他继承人认为他或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单独起诉。这种理由站不住脚。***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利被他人侵犯,部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因此,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应通知他们参加诉讼,明确放弃其实质性权利的人除外。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继承人隐瞒遗产、侵犯其他继承人权益的现象,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必要共同诉讼的理念。

2。遗留债务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与剩余债权不同,***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裁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应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丈夫或妻子,或者将所有一级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列为被告。

在诉讼过程中,所有明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死者无财产的,诉讼终止。死者有财产的,以财产共有人为被告,没有共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其近亲属为财产保管人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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