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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北京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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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4
继父的女儿想要房子合法吗?
继承法第10条继承遵循以下顺序: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不继承。如果***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应继承。
本法提及的儿童包括婚生儿童、非婚生儿童、领养儿童和有赡养的继子女。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在继承中享有同等份额。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照顾那些没有工作能力和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的分数。有能力和条件赡养死者和不履行赡养死者义务的继承人应平分或少分遗产。如果继承人通过协商同意,他们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Case
我23岁。我小时候父母离婚了。我的户口在这个村子里,但是我的母亲对我有监护权,现在和她住在一起。
母亲再婚到了b村。我继父有一个21岁的女儿。她从小就和母亲住在一起。她的母亲有监护权,但她的账户仍在我继父那里(当时我继父不允许她搬走)。现在我继父拥有一栋房子。当时,基金会以我母亲、继父和他女儿的名义获得批准。他女儿和我继父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好,她不知道如何对父母尽到自己的责任。相反,我已经在他们身边生活了十多年,怀着深厚的感情,总是尽我女儿的职责。我想问她女儿有一天回来要房子是否合法。如果他们把房子继承给我,这也合法吗?
律师回答:“在继承遗产时,遗产应该平均分配,但她没有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在分配财产时,她可以少分或不分。他们可以立遗嘱,你将继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