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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原则

时间:2021-02-04

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分配的原则如下:“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在继承中享有同等份额。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照顾那些没有工作能力和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对死者负有主要赡养义务或与死者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分配点数。有能力和条件赡养死者和不履行赡养死者义务的继承人应平分或少分遗产。如果继承人通过协商同意,他们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四条除继承人外,依靠被继承人供养、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人,或者除继承人外,依靠被继承人供养的人,可以适当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除了根据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即《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这项规定,遗嘱必须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使遗嘱中没有这样的内容,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给予上述继承人相应份额的遗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同样明确。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曹律师认为,由于法律规定在《继承法》第四章,从文体安排上看,该章位于第二章“法定继承”和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之后,内容涵盖了法定继承的两种形式,遗嘱继承和遗赠。因此,如果胎儿在出生后有资格成为继承人,无论是合法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和遗赠,胎儿的份额都应保留,直到胎儿出生决定其是否活着。出生时为尸体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还活着,但后来死亡,他的份额将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边肖提醒有关各方注意上述规定。在线咨询仍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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