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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继承中继承股权

时间:2021-01-20

中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撤销或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受益人应当依法取得投资者的股权;第(六)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的,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原投资者的股权。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因本规定第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发生变化,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持有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资产;股权所有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的,经企业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按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者第三方。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 以一方名义,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按下列情况处理:(1)经双方协商同意,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拟转让的出资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前款规定的用于证明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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