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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原则

时间:2021-01-11

首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应该注意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他有遗嘱,他应该首先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分割死者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相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产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理的遗产。

2。保留胎儿遗传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死者留下未出生的胎儿,应给予胎儿遗产份额,遗产继承的数额一般应根据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平均数额。如果胎儿活着出生,遗产应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死产的,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3。充分利用一切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应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共同所有的方式进行处置。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注意这种精神。例如,我们应该照顾那些缺少住房的继承人。负责生产工具生产需求的继承人;对于图书资料,我们应该照顾从事相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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