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律师:13699118490
Previous Next

如何处理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

时间:2020-12-29

问:我丈夫和我结婚多年了。他父亲去年去世时,留下了遗嘱,给了我丈夫一所房子。然而,由于我岳母还活着,家人达成了尊重她的感情的协议。孩子们暂时不会继承遗产,也不会分割遗产,直到我岳母去世。现在我丈夫和我要离婚,但是因为我岳父留下的房子还没有分割,我们之间的共同财产无法确定。现在我想去法院起诉。我想问,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处理?离婚后它能被分割成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A:《***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5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没有实际的分割。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实际分割应当另行起诉。

根据上述规定,这房子是你丈夫在你结婚期间继承的,应该作为你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割。但是,根据你所说的,为了尊重老人的感情,在你岳母活着的时候你不继承遗产也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你的丈夫和妻子只有期待遗产的权利。如果你现在离婚,你不具备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因此,你不能在这场离婚诉讼中处理此案。你只能等到你的丈夫和妻子实际上已经分割了财产后,才能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