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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财产

时间:2020-12-26

在什么情况下第三人可以继承房地产?

1997年,张的父亲被介绍给陆川,两人开始同居,但从未办理结婚手续。2000年10月22日,张的父亲因病去世。死前,出于对卢某的感激,他写了一份遗嘱,给卢某买了一套三居室一厅的房子。后来,陆先生多次向张某索要房产证,张某出于各种原因拒绝了。鲁智深随后将张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协议,该房产归鲁智深所有,鲁智深一次性赔偿张某2万元。

法理学:

中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分为三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其中遗嘱继承也分为自拟、代他人书写、录音、公证和紧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的几份遗嘱内容相互抵销的,有公证遗嘱的,以***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以***后一份遗嘱为准。然而,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有限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它不能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和欺骗下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张的父亲立下的将自己的个人财产交给鲁智深的自拟遗嘱属于遗赠,是在他神志清醒、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己写的,所以属于有效的遗赠。根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捐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将被视为放弃遗产。鲁智深一直向张某索要房产证,表明鲁智深没有放弃,因此法院将房产判给了鲁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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