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律师:13699118490
Previous Next

权利与义务的连续统一主要体现在

时间:2020-12-16

中国《继承法》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时,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血缘关系,还有权利和义务。

(2)丧偶儿媳妇和丧偶女婿无权从其公公婆婆处继承遗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法》丧偶媳妇对其公公婆婆和丧偶女婿有重大赡养义务的,有权继承,并被列为***继承人。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根据双方是否形成依赖关系来确定。

(3)按照继承人的相同顺序,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分配点数;有能力和条件赡养死者和不履行赡养死者义务的继承人应平分或少分遗产。

(4)虽然有些人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他们在赡养死者方面做得更多,继承法规定他们可以获得适当的继承权。

(五)继承人遗弃、虐待甚至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剥夺被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6)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请求,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7)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被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应当承担义务,承担、承受、死亡、埋葬公民,并享有遗赠权。

(8)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必须同时承担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他不仅享有继承权,而且不承担继承义务,但遗产的实际价值应该是清偿税款和债务的限度。然而,有些条款并没有机械地适用权利和义务之间的一致性原则。例如,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没有工作能力和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第13条)。这包括那些因年老、体弱、残疾或未成年而未能履行赡养死者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在相同的顺序下比其他继承人获得更多遗产的继承人。另一个例子是,第28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还没有出生,自然没有履行任何义务的问题。然而,为了保护他们出生后的生命,他们也应该保留他们的遗产份额。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这些特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遗产的经济效益。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