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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共同继承的财产需要得到共同所有人的同意

时间:2020-11-27

案例报告:孙女士和她的丈夫陈先生有三个孩子。陈先生死后,他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孙女士在2000年参加了房改,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是用孙女士自己的名字登记的。在参与房改时,孙女士利用陈先生的服务年限,将自己的积蓄与陈先生一起支付房款。现在孙女士计划出售房产,她的孩子正在阻止它。孙女士有权单独处置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零三条的规定,共有人对房地产或动产的共有或共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共有人共有股份,但共有人有家庭关系等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7条的规定,共有房地产或动产的处置以及共有房地产或动产的重大修缮,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因此,如果孙女士想处置该房产,她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因此,孙女士无权单独处置该房产。如果孙女士必须卖掉房子,她可以和她的孩子协商以折扣价分割房子。

以上是边肖为每个人汇编的关于出售共同继承财产是否必须得到共有人批准的知识。如果你有更多的问题,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帮助你走出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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