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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办理财产继承手续

时间:2020-11-04

一、房地产继承手续

(一)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手续,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地产继承有两种类型: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要提交的材料是: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死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附加信息:死者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暂时不予接受,因为其真实性无法确认)。

(三)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时,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继承权或遗嘱公证书、遗产接受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财产继承条件

1。继承只应在死者(在财产继承中留下财产的人)死亡后进行。

这是继承的***个条件。一些财产所有人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因财产纠纷而产生的纠纷,在继承人去世前将财产权移交给继承人,例如将其分配给他的一个或所有子女。这也是一种法律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继承还没有在这一刻开始,而是他死前的一种馈赠行为。

2。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法可以成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如果死者立遗嘱,将财产转让给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或集体,这也是死者处置财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财产是共同的,例如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当一方去世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应先分割财产以分割死者配偶的份额(除非另有约定,一般应分割财产的一半),然后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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