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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房地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0-10-16

提交法定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委托人和代理人;

3。死者死亡证明和注销户籍证明;

4。财产所有权证书和财产清单;

5。死者配偶、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二级法定继承的,还应当提供死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等。除了亲自去公证处表达他的意图。

遗嘱认证程序:

1。申请公证的公民、法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等。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法人的证明。

②公证事项和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和份数以及相关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④申请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公证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表自己申请时,必须提交委托书或其他代理资格证明(法定代理人、***代理人);

③需要公证的文件,如合同、遗嘱、毕业证书等。

④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其他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⑥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应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

1。申请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利害关系方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名称(姓名)、代表(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竣工日期、成交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完成后,如核定的公证费金额与预收款金额不符,应办理退款或补收款手续。当事人支付公证费有困难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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