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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地产后我能把它给别人吗

时间:2020-09-25

继承房地产后我能把它给别人吗?

是的。房地产赠与是房地产所有者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者决定并可以转让。房地产继承是房地产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由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一级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二级继承人继承。

基本情况:

林和被告郭本是夫妻。婚后,他们生了四个孩子,即原告郭嘉、被告郭毅、郭冰和郭顶。婚姻存续期间,郭敬明于2003年9月2日在某县正兴街买了一栋房子,并以郭敬明的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牟林于2013年10月27日因病去世。林去世时,他的父母都比林早去世。林死后,他的财产的***继承人是原告郭嘉、被告郭毅、郭冰、郭顶和郭某。此外,被告郭某、郭毅和郭冰自愿将他们的遗产份额捐赠给原告郭嘉。现在对上述房屋的继承有争议,所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如其所称。

争议观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法定继承人郭某、郭毅和郭冰在取得继承财产所有权之前,能否通过协商将继承权(继承份额)给予另一法定继承人郭嘉。在这方面,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继承人在获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没有通过谈判转让(捐赠或转让)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法律依据。《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份额的规定仅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份额的分配。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个人性质的财产权,不能转让。因此,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将其继承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继承手续并取得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后,即在房地产证更名为法定继承人姓名后,法定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

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定继承人将其继承份额捐献给其他法定继承人,这是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支持。

律师分析

第二种意见被采纳在这个案件的审判中。原因如下: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直接说明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将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但对公民来说,法定继承人之间将遗产份额捐赠给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其次,承认转让或赠与协议的有效性也是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一个考虑因素。尽管司法部(89)公共信息部第10 《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公证等问题的复函》号规定:"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将其继承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必须办理继承手续,取得相应份额的所有权后,才能将该份额转让给他人。在这方面,公证处应首先对继承权进行公证,然后对赠与或转让进行公证。”也就是说,继承发生时,法定继承人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持房地产继承公证书到房地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持房地产证书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或过户公证,然后通过公证书到房地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这显然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困难,这不仅使继承程序复杂化,增加了继承成本,也增加了继承人的诉讼负担。此外,司法部的这一答复是对广东省司法厅公证处具体问题的答复。它只对其他省份有指导意义,没有普遍效果。此外,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的深入,竞争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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