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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遗嘱属于继承权吗

时间:2020-08-27

一、伪造遗嘱是否属于遗产继承权?

继承法第6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和遗赠权由其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

有限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和遗赠权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行使或征得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死者;

(2)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虐待被继承人;

(四)伪造、变造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然而,如果自继承之日起已经过去了20多年,则不得提起进一步的诉讼。

从《继承法》第7条可以看出,如果遗嘱被伪造、篡改或销毁,情节严重的,继承权将丧失。伪造的遗嘱是否会失去继承权取决于情况的严重性。

二。法定继承人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姻亲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媳妇和对姻亲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此外,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死者之前死亡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以作为继承人。这表明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子女是***顺序的合法继承人。

三。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中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继承法》第12条规定,对其公公婆婆和丧偶女婿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媳妇应是***顺序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得继承。如果***顺序没有继承人,或者如果***顺序的所有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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