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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0-04-10

遗嘱公证一般遵循什么程序

1。遗嘱公证申请人应当亲自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难以亲自去公证处,立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证明和遗嘱所涉及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应当提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公证机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表达是否真实;遗嘱人处置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和制作日期是否完整;认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公证处应将公证后的遗嘱保密。立遗嘱人死后,立遗嘱人将被转移到普通名册上保存。经公证的遗嘱生效前,幸存的家庭档案不得外借,公证员也不得披露遗嘱内容。

经审查,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公证的遗嘱被打印出来。遗嘱人核对原始遗嘱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应将公证后的遗嘱保密。立遗嘱人死后,立遗嘱人将被转移到普通名册上保存。经公证的遗嘱生效前,幸存的家庭档案不得外借,公证员也不得披露遗嘱内容。

遗嘱公证时我应该注意什么?

1。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立遗嘱的一方必须有意识、有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应合法,不能独立行动或生活的人的继承权不应被剥夺。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或家庭共同所有,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份额,并处分遗嘱内容中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这是无效的。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因此,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去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与其行为能力相一致。

3。立遗嘱人应当到立遗嘱人所在地或者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归遗嘱人所有,其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证人在场。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一旦遗嘱认证程序被移动,必须先提出申请,公证只能在审查后进行。如果你想知道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免费的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你回答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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