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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了亲生父母的遗产后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

时间:2020-04-06

目前,许多家庭是组合家庭。对于两个父亲的母亲来说,在继承遗产时,将会有一个问题,即双方的遗产是否可以合并。今天,编辑收集了以下材料来回答你的问题,并希望能帮助你。

继子女能同时继承继父母和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与子女再婚。或者因为父母离婚,抚养孩子的人再婚,在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亲属关系。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两种关系:一种是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形成赡养关系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他们只有婚姻关系。另一个是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依赖关系。他们拥有与父母和孩子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权由继父母抚养和教育。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除非继子女的亲生父母要求将继子女带回来抚养。继父母去世并留下遗产时,未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应享有与合法子女相同的继承权。由于继子女的实际抚养,继父母形成了一种虚构的血缘关系,从而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拥有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从父母那里继承的权利。《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有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由其抚养和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实际依赖关系的存在是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的前提。

在收养关系中,一旦养父母和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确立,他们之间就会产生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收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被消除。继父母子女和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这条规则不适用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即使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依赖关系,并形成虚构的血缘关系,继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会被消除。因为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父母一方离婚后再婚而消除。不仅血缘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能消除。除收养关系中形成的收养亲子关系外,没有其他关系可以解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显然,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没有影响。我希望你能通过以上内容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你也可以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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