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律师:13699118490
Previous Next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时间:2022-05-08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与代位继承有直接关系。一般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一般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表继承的条件是:

(1)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被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后代。

(4)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代位继承人因法定原因丧失代位权,则代位权消灭。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128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为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一般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办理程序是什么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户籍证明参加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除了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户籍证明,才能参加继承;

3.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孕继承人是未成年人,继承人的监护人还必须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只有提供经过公证的不同地区监护人证明,监护人才能行使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同等的权利。如果需要证明,需要出具其父母早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死亡证明,以及代位继承人与父母有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证明。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