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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7
共有人可以根据其份额转让其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以下是对其他共有人在哪些情况下享有共有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按份共有中其他共有人在哪种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1.共有人可以转让其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根据共有人的份额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转让其在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中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百零六条共有人按照份额转让其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情况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两个以上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股份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1.合法性。优先购买权依法产生。“由于优先购买权赋予了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的机会,剥夺了非优先购买权人的购买机会,限制了财产出卖人选择买受人的权利,所以这种权利必须是合法的”;
2.对抗。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有一定的物权效力,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性的必然体现;
3.期待。在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出售给第三人之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不具有现实行使权,而只是处于期待状态。只有当所有权人将财产出售给第三方时,这一权利的行使才会从“可能”变为“现实”;
4.亲和力。优先购买权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的存在,即法律只赋予具有一定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优先购买权,所以优先购买权是依附于一定法律关系的。
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