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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民法典继承篇规定的自写遗嘱处理?

时间:2022-05-04

大自然的遗书涉及到死后个人财产的处置,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如果有我的签名和日期、月份、日期,并且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视为自拟遗嘱。下面详细解答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民法典遗产继承规定的自写遗嘱处理?

一、民法典继承篇规定什么情形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1.遗书中关于自然人死亡后个人财产处置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可视为自拟遗嘱。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二、自书遗嘱无效的如何处理

自我遗嘱的无效可分为部分无效和完全无效。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如果部分无效,遗嘱不能适用于该部分涉及的遗产。这部分财产需要继承的,按照《继承法》办理法定继承。

比如遗嘱处分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同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就有权要求他得到的份额,只向立遗嘱人支付相应的份额。首先要分割共同财产,划出遗嘱人的那部分遗产,然后根据遗嘱继承这部分遗产。中对遗嘱中共有人所有的财产部分的处分是无权的。遗嘱部分无效,所以这部分财产不能按照遗嘱分割,当然也不能按照《继承法》合法继承。

再比如,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果遗嘱中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扣除这部分人的必要份额,剩下的遗产才可以按照规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所有遗嘱无效,死者遗产应作为合法继承。

按照《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书中自然人死亡后个人财产处置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可视为自拟遗嘱。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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