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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和遗弃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04-29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都是无继承行为的结果,但二者有明显的区别。不同的是,放弃继承权是出于继承人自己内心的真实表达,而丧失继承权则是他的权利被依法强制剥夺,而不顾被剥夺者的意愿。丧失继承权和遗弃有什么区别?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是什么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都是没有继承的结果,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己内心意思的真实表达;继承权的丧失是对其继承权的剥夺。这种剥夺是依法实施的,并不取决于被剥夺者的意愿。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的丧失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他真诚地放弃自己的表达,丧失继承权就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剥夺必须受到《民法典》的严格法律限制,除了不能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撤回,但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其理由决定;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继承权的丧失就无法改变。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没有到期迹象的,视为放弃遗赠。

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谅解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规定是什么

1.遗产继承始于死者死亡之时。

2.具有相互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时间难以确定的,推定无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3.还有其他继承人。如果世代不同,则推定长辈先死;年资相同者,推定同时死亡,互不继承。

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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