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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要求延期交货吗

时间:2021-11-05

能否索赔逾期交货

案例:2010年3月28日,邓女士在同安别墅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以18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94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商品房。

双方同意,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承诺交付房屋,邓女士有权终止合同。然而,开发商后来要求邓女士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将逾期交付的责任改为如果开发商未能交付房屋,合同将继续履行。此外,开发商每天只需支付已收房价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总价的1%。

邓夫人对这个《补充协议》很不满意。她认为《补充协议》解除了开发商的责任,但排除了购房者的主要权利。这样的协议“显然不公平”。

起诉开发商200多万元

自去年12月31日起,邓女士租了一套房子,花了65000元。此外,她还支付了132万元的购房抵押贷款,这也产生了13万元的利息。

因此,她起诉并要求开发商返还本金并赔偿损失,共计216万元。

开发商在回应邓女士的诉讼时表示,与邓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符合公平原则,不可撤销。开发商还指出,邓女士的起诉为时已晚。这是因为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解约权已在预定期限内被取消,自签署之日起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因此,开发商请求法院驳回邓女士的诉讼。

邓女士的代理人及律师在回复开发商的回复时,认为该合同明显不公平,可依法撤销。此外,根据合同法,如果邓女士在签署合同时不知道合同的内容,那么预定的期限应从知道之日起计算。

专家说:房子是否可以拒收将根据协议处理。

根据***高法院(法审[〔2003〕7号)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的。如果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予以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律师: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延迟交货是否可以作为退房的理由,将按照协议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双方协议,追溯终止合同效力或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法律条件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毫无意义,应该被销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来消除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债务。这就是债务人拒绝履行,也叫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作为终止合同的条件,它要求债务人有过错,拒绝非法行为(无合法理由),并有能力履行。

3。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在被催促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这是债务人的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图,如果履行期在合同的内容中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合同的目的也不会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但债权人应出具

解除合同协议的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原合同关系的共识。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建立合同,其主要内容是放弃双方原有的合同关系,从而消除双方在原合同基础上产生的债权债务。

协议的解除采取合同的形式(即协议的解除),因此它应具有合同的有效要素,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明真相;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以上是边肖介绍给你的法律知识,关于房子的延迟交付是否可以索赔。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的。如果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予以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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