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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时间:2021-11-05

如果另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能履约怎么办

1。请求继续执行。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就延迟履行达成违约赔偿金协议,违约方仍可要求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没有约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但是,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继续履行均不适用。《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

(3)债权人没有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

2。解除合同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如果双方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1)押金罚款。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或者单独订立定金合同的,定金可以适用。

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当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需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出部分不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果定金违约金不适用,违约金适用。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且协议不违法或明显不合理,则适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损失赔偿。在其他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①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适用的法定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金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和法院确定。

②虽然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或法定违约金,但如果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本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本应预见的***大损失。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包括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包括其自身的固有特征。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售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承诺、双重服务和补偿的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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