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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的弊端

时间:2021-12-06

用孩子的名字登记房子的缺点

1。只有全额付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岁,而且房子是以孩子的名义登记的,人们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而只能选择全额付款。因为贷款只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岁是一个困难的条件。

2。财产分割的麻烦:如果夫妻婚姻破裂,就会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不能分割,即使丈夫和妻子共同出资购买。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财产属于孩子,只由监护孩子的监护人管理。

3。父母不能随意出售他们孩子的房产。

父母可以买他们孩子的房子,但是他们不能随意卖掉他们孩子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只有在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出售孩子名下的房子。

如需出售,首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字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儿童财产是为了儿童的利益,如患有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儿童。想卖掉孩子房产的父母不允许套现。

4。父母不允许要求收回房子。

虽然父母是实际的贡献者,但房子是以孩子的名字登记的。父母因维护纠纷等特殊原因想收回房子,称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房地产权利有明确规定。

5。孩子们在购买新房子时必须遵守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婚房时可能面临第二套房政策,婚后购买第二套家庭套房时可能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首付应该以第二套公寓的标准为基础,贷款利率也可能上升,从而增加购买房子的成本。

虽然父母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但提前给孩子买房子是一个合理的选择,但两者都不是***的好或坏,而且会有一定的缺点。虽然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直接登记房屋比捐赠和继承更便宜、更方便,但可以节省大量税费,今后也不必担心开征遗产税,但上述缺点不容忽视。以上内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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