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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房子的照明问题负有责任吗

时间:2021-11-23

一、开发商是否应对房屋照明问题负责?《房屋照明设计缺陷》?2013年3月,刘先生与* *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在海淀区* *别墅开发的一套远期房屋。2014年5月,刘先生入住。那一年的冬天,刘先生发现朝南的卧室和客厅在冬至前后有两个月没有阳光。他与* *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但失败了。他起诉对方,要求* *公司赔偿10万元的照明权损失、5万元的房屋折旧费和5万元的无阳光取暖燃气额外费用。

开发商对房子的照明问题负责吗?

法院认为,刘先生房屋的照明问题确实是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物造成的,但公司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施工,没有任何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虽然* *公司强调设计图纸等已张贴在公告栏上,但并未向刘先生解释该房屋的照明存在缺陷。作为非专业人员,刘先生无法从图纸上识别房屋的问题,刘先生是在5月份而不是在冬季检查的,当时也找不到问题。* *公司作为该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所售房屋出现缺陷时,应向买方进行赔偿。

***后,法院裁定* *公司一次性赔偿刘先生2万元。刘先生要求赔偿房屋的折旧和无阳光取暖燃气的额外费用,但法院不予支持,因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这一数额。

2。房屋照明权及哪些法律规定?

住房照明权和哪些法律规定。关于照明权,我国法律作了如下规定:

1,《物权法》第89条:建筑施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房地产的相邻方应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截水、排水、通风、通道、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大城市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是严寒日2小时以上,冬至日1小时以上。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日照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的原日照标准;旧区改建工程中新建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寒冷天气一天的日照标准。”该标准应成为判断照明权纠纷是否构成侵权的主要依据。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有照明问题的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的回答。如果开发商在建房时侵犯了公民的照明权,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咨询,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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