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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什么?

时间:2022-05-13

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死者死亡的证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放弃继承权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我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我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关于放弃不动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详细解答。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哪些东西

1.本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死者死亡的证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放弃继承权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我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没有到期迹象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到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手续,办理死亡证明;

2.去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去市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

财产继承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所需材料包括: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

(三)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是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其真实性无法确定,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或遗嘱认证文书、经公证的遗赠接受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放弃继承权可以向其他继承人口头或者书面表示,但放弃继承权的口头表示必须得到本人的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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