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律师:13699118490
Previous Next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人吗?

时间:2022-05-09

代位继承是否是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关系。这就是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下面详细回答代位继承是否是法定继承人的问题。

一、代位继承是否是法定继承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关系。这就是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

2.关于子女的规定,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可以是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4.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所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都可以去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代位继承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后代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128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为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一般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1)子继承是在继承的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移给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它是对死者遗产的两次连续继承。实际上,继承人享有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权,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继承人仅对继承人行使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不对被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2)在代位继承中,代位人基于代位权直接参与继承,而在代位继承中,该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代理继承权。代位继承参与继承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代位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

继承的转移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可以因任何继承人死亡而发生,任何继承人都可以成为被转移的继承人。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

3.不同的主题。

被转让的继承人是被转让的继承人死亡时存续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让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被继承人有***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

(1)子继承权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比如遗嘱中规定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放弃继承权,而是在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这时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不仅在遗嘱继承中,在遗赠中,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的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实际不接受遗赠时死亡。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受遗赠人应当接受的遗产。

(2)

以上从适用范围、主体、发生时间、成立条件、性质和效力四个方面介绍了代位继承与继承的区别。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您可以在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中找到。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方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