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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年统筹推进征

时间:2018-05-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扎实有效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南宁市“项目建设年”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扎实有效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南宁市“项目建设年”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南宁市“项目建设年”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更好地调动各方力量投入到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及国家、自治区、市重大项目和“118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被征地农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    成立“项目建设年”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年”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检查工作。    指 挥 长:黄方方  市长    副指挥长:刘长林  常务副市长     周家斌  副市长     肖志钢  市长助理、市北部湾办主任    (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成员:阮兆丰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善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1180”办副主任     黄润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调研员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 竑  市城管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朱林玉  市审计局局长     李宝臣  市信访局局长     韦志鹏  市林业局局长     苏绍荣  市民政局局长     覃宾生  市司法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局局长     周元卫  市国税局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冯小舫  市维稳办主任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胡晶波  青秀区委副书记     熊可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晓东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南宁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赖丙贵  市国土局副局长     廖洪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志辉  市委督查室主任     蔡亦南  市绩效考评办副主任     李呈业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廖 勇  市征地办主任     张怀钦  市拆管办主任     张 爽  市旧改办主任     曾建雄  市人民政府调处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征地拆迁工作总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协调组),负责指挥部与“1180办”等各有关***小组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提出意见、办法提交指挥部决策;受指挥部的授权,决策、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组长:周家斌  副市长    副 组 长:黄润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朱林玉  市审计局局长    (二)总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和预算编制审核小组、资金调配审核小组、违法建筑处理小组、督查审计监察小组、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小组、评估管理小组、现场征地动迁小组7个专项工作组。    1、办公室(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    由市建委主任高新、市国土局副局长赖丙贵担任主任,市征地办主任廖勇、市拆管办主任张怀钦担任副主任,成员从市财政局、国土局、建委、规划局、审计局、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绩效考评办、市征地办、市拆管办等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落实指挥部和总协调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有针对性研究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性意见和政策,对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落实;核实各城区(开发区)责任状年终完成情况。    2、预算编制审核小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    职责:负责组织审核各城区(开发区)报送的项目征地拆迁包干费用预算方案、城市房屋拆迁经费使用方案;负责协调解决预算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公正合理地出具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并向总协调组、指挥部提交;组织预算审定工作的开展和预算审核审定中相关事项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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